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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社会生活类教材出书注意哪些禁用词?

  编写社会生活类教材出书注意哪些禁用词?

  社会生活类教材走进学校,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人编写这里的教材出书,导致了教材内容的参差不齐,同时也加重了三审三校过程中对内容审核的工作量,为了让自己的教材作品更快出版或者能够出版,我们需要知道:编写社会生活类教材出书注意哪些禁用词?

编写社会生活类教材出书注意哪些禁用词?

  第一点:报道各种事实特别是产品、商品时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具有强烈评价色彩的词语;

  第二点:医药报道中不得含有“疗效最佳”、“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等词语,药品报道中不得含有“药到病除”、“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最新技术”、“最高技术”、“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词语。

  第三点:对文艺界人士,不使用“影帝”、“影后”、“巨星”、“天王”等词语,一般可使用“文艺界人士”或“著名演员”、“著名艺术家”等。

  第四点:对有身体伤疾的人士不使用“残废人”、“独眼龙”、“瞎子”、“聋子”、“傻子”、“呆子”、“弱智”等蔑称,而应使用“残疾人”、“盲人”、“聋人”、“智力障碍者”等词语。

  第五点:对各级领导同志的各种活动报道,不使用“亲自”等形容词。

  第六点:作为国家通讯社,新华社通稿中不应使用“哇噻”、“妈的”等俚语、脏话、黑话等。如果在引语中不能不使用这类词语,均应用括号加注,表明其内涵。近年来网络用语中对脏语进行缩略后新造的“SB”、“TMD”、“NB”等,也不得在报道中使用。

  编写社会生活类教材出书注意哪些禁用词?通过了解该类教材的禁用词,就可以避免在编写过程中出现这样的词汇,从而可以提高稿件的质量,加快出版的速度。更多关于教材出版的疑问,可以咨询我们在线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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