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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民族宗教类教材需要注意哪些禁用词?

  编写民族宗教类教材需要注意哪些禁用词?

  编写的教材种类是多种多样的,虽然不管编写什么类别的教材都有一些要注意的禁用词,但民族宗教类的教材就需要更谨慎。那么,编写民族宗教类教材需要注意哪些禁用词?

编写民族宗教类教材需要注意哪些禁用词?

  说起主题来,先来说一个建议,如果时间很紧,或者没有类别编写要求,建议评职称的作者不要轻易选择民族宗教类的教材,因为比起其他类别来,该类别的审核速度会更慢。接下来,来看一下编写民族宗教类教材需要注意哪些禁用词?

  1、对各民族,不得使用旧社会流传的带有污辱性的称呼。不能使用“回回”、“蛮子”等,而应使用“回族”等。也不能随意简称,如“蒙古族”不能简称为“蒙族”,“维吾尔族”不能简称为“维族”,“哈萨克族”不能简称为“哈萨”等。

  2、禁用口头语言或专业用语中含有民族名称的污辱性说法,不得使用“蒙古大夫”来指代“庸医”,不得使用“蒙古人”来指代“先天愚型”等。

  3、少数民族支系、部落不能称为民族,只能称为“XX人”。如“摩梭人”“撒尼人”“穿(川)青人”等。

  4、不要把古代民族名称与后世民族名称混淆,如不能将“高句丽”称为“高丽”,不能将“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等泛称为“突厥族”或“突厥人”。

  5、“穆斯林”是伊斯兰教信徒的通称,不能把宗教和民族混为一谈。不能说“回族就是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就是回族”。报道中遇到“阿拉伯人”等提法,不要改称“穆斯林”。

  6、涉及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的报道,不要提“猪肉”。

  7、穆斯林宰牛羊及家禽,只说“宰”,不能写作“杀”。

  编写民族宗教类教材需要注意哪些禁用词?通过上面的介绍,我想大家都了解了一些,更多关于教材出版方面的疑问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在线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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