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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抽播电休克首次治疗电量的前瞻性对照研究

  本文是一篇专业的医学论文,主要是对无抽播电休克首次治疗电量的前瞻性对照研究,详情请看下面的介绍。

  在无抽搞电休克治疗过程中,患者对刺激电量的耐受会逐渐增大,不同年龄段耐受刺激电量的大小也完全不同,因此,首次治疗电量的选择对以后整个治疗过程确定剌激电量有重大影响,目前国内尚无有关不同年龄段首次治疗电量选择的报道或规定,笔者对我院2004年1月2006年12月接受无抽搞电休克治疗的患者进行前瞻性对照研究, 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选择176例患者,不分性别,按不同年龄分为11个年龄段,最小年龄段<20岁,最大年龄段66 -70岁。每个年龄段相差5岁,每个年龄段各16例。分为213年龄值剌激电量组8例(以下简称2/3量组)和全量年龄值剌激电量组(以下简称全量组)8例。人组者治疗前脑电图检查无明显异常,未用抗癫瘸药物和苯二氮革类药物。由于给予治疗电量的大小与疾病的诊断无关,故本研究入组标准未考虑疾病诊断的因素。

  1.2方法使用美国生产的思倍通500OQ型无抽搞电休克治疗仪。人组患者按年龄段分组后,运45岁的患者采用电流0.8A,波宽1ms,频率40hZ; >45岁的患者采用电流0.8A,波宽1ms,频率60Hz;同一年龄段的患者电量分别按2/3年龄值和全量年龄值给予MECf。每次治疗结束后,思倍通治疗仪会根据每个患者大脑皮层的痛样脑电波变化情况给出2个指标:(1)抽播时间指大脑皮层痛样放电时间; (2)抑制指数指抽搞末EEG波幅下降的速度和幅度。

  1.3统计学处理统计学处理由计算机SAS软件完成,采用t检验。

  2结果(见表1 )

  从表中可以看出,两组患者的首次治疗后的抑制指数:

  <50岁年龄段均>80%,两组间无显着性差异P>0.05; >50岁年龄段2/3年龄值组均< 80%,全量年龄值组均〉 80%,两组间有显着性差异P<0.05o 2/3量组与全量组结

  果的比较,见表2。

  3讨论

  cr已广泛应用于精神科临床治疗。选择剌激电量决定了治疗的成败和治疗副作用的大小,而首次治疗的剌激电量更是整个疗程的关键。根据Sackeim等(1987)研究提示:用规则变化的剌激频率来决定诱发一特定最小时间的抽搞所需最小电量,在这个特定过程中,发现这个最小电量从第一次到最后一次治疗过程中逐步增加。因此,首次治疗选择较低而又能确保有效脑电抽搞发作的剌激电量,对避免后续整个治疗过程剌激电量过大而加重脑功能的损害至关重要。

  本研究通过对各年龄段首次治疗给予不同电量的对比,发现对<50岁年龄段患者首次治疗使用2/3年龄值的剌激电量均可诱发有效脑电抽搞发作。根据Nobler等( 1993)研究证明,只有在抑制指数>80%的条件下,该次 治疗才具有较好的临床疗效。本研究显示两组首次治疗后的抑制指数: <50岁年龄段均>80%,两组间无显着性差异P>0.05; >50岁年龄段2/3年龄值组均<80%,全量年龄值组均>80%,两组间有显着性差异P >0. 05。因此, >50岁患者首次治疗应在2/3年龄值的剌激电量基础上适当增加剌激电量或给予全量年龄值剌激电量。

  笔者认为,对首次接受无抽搞电休克治疗的患者,在排除其他影响原始脑电生理因素的前提下,设定剌激电量时应根据患者年龄给予区分, <50岁患者可给予2/3年龄值的剌激电量,而>50岁的患者则可适当增加剌激电量乃至全量年龄值剌激电量,以求得全程治疗最低剌激电量下的有效发作抑制,达到临床疗效,最大限度地达到减少脑功能的损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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