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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名词的正确使用

  一、医学名词的统一和规范化的重要性

  随着医学科学的迅速发展,新名词不断产生,加之各地区、医院已形成的一些惯用术语,造成了医学术语使用上的混乱。某些科技名词由于所采用的定名方式或翻译方法的不同、遣词用字以及各学科的习惯用法不同,或同一概念的外文术语在不同学科中被译成不同的中文术语等,使定名亦极不统一,例如,chromatography一词曾被译为层析法、彩谱分离、色谱学、色谱技术等10余个术语。对知识传播和信息交流造成障碍。可见,科学技术的发展产生了大量的新名词术语,而名词的统一和规范化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又是必备的。科学思想的交流依赖于科技语言和所使用的名词概念,而科技名词术语正是进行科学技术交流的工具。科技名词术语的统一和规范化代表着一个国家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和先进程度。科技名词和术语的统一和规范化对科技信息的传递、新学科的开拓、新理论的建立、科技成果的推广使用、书刊的编辑出版、文献的编撰检索,国内外学术交流以及各个学科之间的沟通均有重要意义。计算机技术的推广应用,对科技名词术语规范化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目前,科技名词术语统一和规范化已成为科技期刊文献检索质量的重要标志。一本科技期刊运用多少规范化的科技名词术语成为衡量编刊质量的标志之一[王立名,主编.科学技术期刊编辑教程。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1995.52-67]。

  因此,编者只有把宣传使用规范化的医学名词工作当作义不容辞的责任,并严格使用规范化名词,才能提高期刊内容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医学科学工作者运用医学名词术语的原则

  1986年,中华医学会受1985年成立的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现称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的委托,成立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承担名词审定工作,陆续对不同学科的一些不规范和不统一的名词,根据其概念内涵作了修订,并补充了一些新的名词。

  编辑在编辑加工作者撰写的论文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严格运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名词,不应一义多词或一词多义。

  2.未经审定公布的词语,可选用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情报研究所最新版《中文医学主体词表(C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及中医古籍出版社的《中国中医药学主题词

  表》中的主题词。

  3.尚无统一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1次出现时注明原词或注释。

  4.中西药名以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为准,不得使用商品名。

  5.中医名词术语按GB/T16751.1-1997《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症候部分、治法部分》执行,经络针灸学名词术语按GB/T16751.2-1997《经穴部位》和GB/T16751.3-1997《耳穴名称与部位》。

  6.中药药典未收录者附注拉丁文。

  7.冠以外国人名的体征、病名等人名后不加“氏”或“s”,若为单字名,则保留“氏”字。如福氏杆菌、尼氏染色(Nissl’sstaining)。

  8.名词术语一般应用全称,若全称较长且反复使用,可用缩略语或简称,第1次出现时写出全称,并加括号写出简称,后文用简称。已通用的中文简称可用于文题,但在文内仍应写出全称,并注简称。

  9.中国地名以最新公布的行政区划名称为准,外国地名的译名以新华社公开使用的译名为准。

  10.复合名词用半字线连接,如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

  11.英文名词除专有名词(国名、地名、姓氏、协作组、公司、会议等)首字母大写外,其余均小写。德文名词首字母大写。

  三、作者在使用医学名词术语时的常见问题

  在编辑加工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有关名词、术语非规范化,非标准化使用的问题归纳如下:

  1.未应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名词:例如:光密度(OD)应该为吸光度(A,absorbance)。脑功能轻微失调、儿童多动症和注意缺陷障碍应统称为注意缺陷障碍(伴多动)(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disorder)。“环孢菌素”,应改为“环孢素(cyclosporine)”;“多聚酶链反应”应为“聚合酶链反应(PCR,polymerasechainreaction);“脑梗塞”根据其病理情况应改为“脑梗死”(cerebralinfarction);“遗传易感性”应改为“遗传易患性”(hereditarysusceptibility);“机能”应为“功能”(function);“球麻痹”应为“延髓性麻痹”(bulbarparalysis,bulbarpalsy);“冷冻蚀刻”应为“冰冻蚀刻”(freeze-etching);“颅神经应为“脑神经”(cranialnerves);“中风”应为“卒中”(stroke);“红血球”应为“红细胞”(erythrocyte),“剖腹产术”(含义不科学)应改为“剖宫产术”(cesareansection)。

  2.随便应用临床口头简称,如“甲亢”应称为“甲状腺功能亢进”;“风心病”应为“风湿性心脏病”,“肾衰”应为“肾功能衰竭”。此外,谷丙转氨酶(GPT)已正名为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anineaminotransferase,ALT);谷草转氨酶(GOT)已正名为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partateaminotransferase,ASP)。

  3.外文译名不规范,医学领域中,有许多以人名命名的疾病名称,用以纪念、表彰该疾病的发现者和(或)描述者。目前,翻译外国人姓名时,读音以其所在国家的习惯为准(名从主人)。例如,曾称之为“格林巴利综合征”的Guillain-Barrésyndrome,经审定,批准改为“吉兰-巴雷综合征”;“杜氏肌营养不良”应改为“迪谢内肌营养不良”(Duchennemusculardystrophy),以法国医学家Meniere命名的病,原译为“美尼尔病”,现译为“梅尼埃病”;“Crohndiseases”过去译作“克隆病”,为避免与“clone(克隆)”相区别,现定为“克罗恩病”。此外,对其他一些病名亦作了修改,如“巴彬斯基征”改为”巴宾斯基征”(Babinskisign);“克尼格征”改称“凯尔尼格征”(Kernigsign);“贝罗病”改为“巴洛病”(Balodisease)。另外,大多数作者在用外国人名时,加“氏”字,如阿尔茨海默氏病(Alzheimer’sdisease);霍夫曼氏征(Hoffmann’ssign)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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