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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烧伤的麻醉处理_外科护理学论文

【关键词】外科护理学论文  护理学论文发表  外科论文发表

【摘要】  目的  研究孕期烧伤的麻醉处理方法。 方法  麻醉处理原则、局部麻醉、监测、术后期。 结论  妊娠合并烧伤病人的麻醉必须极为谨慎,但并不可怕,麻醉药的致畸危险性极低或无。手术时,最重要的方面是安全、熟练的麻醉处理,而非采用任何特殊的药物或方法。
        (一)妊娠<12周孕妇的麻醉处理原则
        1.如果可能应推迟手术至妊娠3~6个月时进行手术;
        2.术前应由产科医师对孕妇的妊娠状态进行评估;
        3.术前讨论病情;
        4.用非特异性抗酸药预防误吸;
        5.监测并维持母体氧合、CO2分压、血压和血糖于正常范围;
        6.如果病情允许,应尽可能采用局部麻醉;
        醉诱导药,在早期妊娠病人的用量应<2mg/Kg,以防子宫张力增加;在妊娠末期,氯胺酮则不增加子宫张力。快速静脉麻醉诱导中压迫环状软骨能降低发生误吸的危险性。
        麻醉维持中,通常使用的吸入麻醉药能降低子宫张力和抑制其收缩,但尚无研究证实应用吸入麻醉药可降低早产的发生率。在>2.0MAC时,吸入麻醉药能降低血压和心输出量,从而导致胎儿缺血缺氧。因为N2O可降低子宫血流和抑制蛋氨酸合成酶活性,一些人认为在早期妊娠的1~3个月内应避免使用N2O。麻醉中应持续吸入高浓度的氧。
        除因合并症需行胸腹部手术,或需作气管插管进行辅助或控制呼吸外,烧伤手术,大多不需肌肉松弛。当烧伤面积超过40%时,对非去极化肌松药如箭毒、潘库溴铵、维库溴铵、阿曲库铵等的敏感性降低,用量需增大5倍。此现象自伤后2周开始,持续可长达1年。去极化类肌松药琥珀酰胆碱极易使烧伤病人产生一过性高血钾,当血钾高于8mmol/L时,可引起心脏骤停。高血钾的程度与药物剂量、烧伤面积及深度以及肌肉损伤程度等有关。高血钾反应自烧伤后数日开始,可持续伤后2年时间,故烧伤病人禁用去极化类肌松药。
        非去极化肌松药的拮抗药新斯的明、吡斯的明和依酚氯胺均是四价化合物,不能通过胎盘或引起胎儿心动过缓。但是,从理论上讲,拮抗药通过增加乙酰胆碱释放可间接增加子宫张力,所以应缓慢使用,并最好与抗胆碱药物,如东莨菪碱联用。

总之,妊娠合并烧伤病人采用全麻时,应使用快速麻醉诱导、吸入高浓度的氧以及合理联用阿片类药、吸入麻醉药和非去极化肌松药。
        (二)局部麻醉
        采用局部麻醉方法时,胎儿的药物接触最小,此对妊娠前3个月内实施手术的孕妇具有明显的优点,因此上肢手术时,原则上应优先考虑臂丛神经阻滞。椎管内麻醉常因背部穿刺点或其附近的皮肤已经烧伤或感染而不宜采用,并且术中容易导致低血压,在烧伤早期选用的机会较少,一般仅限于烧伤晚期的整形手术,或全身情况良好,下肢中小面积的烧伤。麻醉前满意的液体预充和保持子宫左侧移位可减低低血压的发生率。
内科护理学论文   http://www.qikanb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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