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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一种缓风扇实用新型专利

申请一种缓风扇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申请号):ZL20*******897.1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专利

  行业分类:五金工具

  申请方式;完全申请

  技术介绍:本新型缓风扇,包括机壳,调速偏心电机,主轴,摆臂,旋转轴,齿条,齿轮,主轴和四片扇叶,调速偏心电机横设于机壳下端内部,且其轴向与主轴连接,主轴垂直连接于摆臂一端,摆臂另一端与旋转轴后端部垂直转动连接,齿条噬合在齿轮上;齿轮中心处的被动轴可旋转设置于机壳前端内部,且被动轴后端固定安插在齿轮中心处,被动轴前部侧面分别与四片扇叶内测边均匀连接。

  专利权保全期限有哪些规定

  一、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计算的起始时间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司法解释之所以规定专利保全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是因为:

  1、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规定,冻结单位存款的保全期限一次不超过六个月。

  2、有利于人民法院按照规定的审结期限审结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借鉴保全注册商标的规定。保全注册商标一次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如果因案件不能在六个月保全期限内审结,该项专利权还需继续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另行送达继续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人民法院在保全期限届满没有另行送达继续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专利权保全自动解除,是对一次保全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时限的一个补充,即可以在保全期限届满时继续进行保全,同时要求:需要继续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另行送达继续保全协助执行通知书,期满未送达的,保全自动解除。

  保全方式: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协助执行时中止被保全的专利权的有关程序,从而“冻结”有关专利权,使权利人不能行使放弃、申请、许可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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