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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提前公开的利与弊

  所谓提前公开,是指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申请人可要求提前公开其专利申请,并应提交提前公开声明。提前公开声明经专利局初步审查合格后可即时进入公开程序。提前公开声明只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那么,发明专利申请提前公开的利与弊有哪些?下文详细介绍。

发明专利申请提前公开的利与弊

  其“利”体现在:

  一是可以缩短审批时间,早日获得专利权,因为根据专利法规定,只有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才能进入实审程序;

  二是可以获得更长的临时保护期,从而避免了可能的损失;

  三是可以避免竞争对手就相同或类似申请在国内外获得专利权。

  其“弊”体现在:

  一是提前公开虽可早日获得临时性保护,但在获得专利权之前,不能获得充分的、有效的法律保护。即专利权人请求处理或诉讼的标的是支付适当的费用,而不是侵权之诉,因为在授权之前的实施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

  二是专利申请技术一旦公开,就成为现有技术,申请人丧失了主动撤回专利申请的机会;

  三是提前公开使竞争对手了解专利申请技术的时间提前,更早地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不利于专利申请人的竞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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