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专利服务

发明专利复审程序及注意事项

  专利复审程序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不过在启动和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有一些点要多加注意。关于发明专利复审程序及注意事项,相关介绍如下。

发明专利复审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是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专利申请人在接到驳回专利申请通知后3个月的时间内可以决定是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二是专利复审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形式审查受理复审请求。启动复审程序后,首先将复审请求书连同原申请案卷一并送交作出驳回申请决定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同意撤销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直接作出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通知复审请求人,并且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批。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坚持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合议组进行审查。

  三是专利复审决定的作出合议组经审查后作出复审决定。复审决定有两大类:

  一种是撤销原驳回决定。专利申请将恢复到作出驳回决定前的状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

  另一种是维持原驳回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原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进入后续司法救济程序。

  四是专利复审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根据专利相关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 专利申请人向法院起诉的,根据法院管辖权的相关规定,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根据法律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发明专利复审程序及注意事项,以上就是本文关于该问题的介绍,更多关于发明专利申请方面的疑问,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在线编辑。

我要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