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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教育科学一般规划课题申报注意事项

  太原市教育科学一般规划课题申报,需要了解该课题申报的注意事项,可以提高申报课题立项的几率。但对于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很多申报人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重点为大家介绍一下太原市教育科学一般规划课题申报注意事项

太原市教育科学一般规划课题申报注意事项

  第一:市规划办在每个五年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向全市公布太原市教育科学一般规划课题指南,自指南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受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第二:市级课题一般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3-5月份,研究周期为 2-3年。以各县(市、区)和市直属校为单位,于指定时间统一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课题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只能有一个课题负责人,5个核心组成员。以往承担的太原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题者不予申报新课题。

  第四:课题负责人应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行政系列按照同等条件对待)。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由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同时,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市规划办统一组织的申报培训,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第五:课题负责人应根据《太原市教育科学“十三五”一般规划课题选题指南》,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太原市教育科学一般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撰写课题研究方案,课题负责人整理好申报材料,依照“一般规划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指南”,上传至“太原市教科研课题管理系统”。市直属学校由教研室主任初审通过,县(市、区)学校由各县(市、区)教研室课题负责人初审通过。

  太原市教育科学一般规划课题申报注意事项,先介绍到这里,如果您对评职称课题申报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找我们的在线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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