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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教育调研课题立项要求

  2018年教育调查课题申报,其目的是为了立项,为了取得一个好的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而课题申报立项并非简单就能达成,最起码要满足课题立项的要求。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重点介绍一下,2018年教育调研课题立项要求

2018年教育调研课题立项要求

  第一:课题立项包括申报和审批两个程序。

  第二: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以公开申报或定向委托两种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和负责人。

  第三:课题自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申报人应是课题负责人,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较强的科研优势或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在所申报课题涉及的相关领域已积累一定的研究成果或实践经验;

  2)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具有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所需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能力和良好信誉;

  3)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工作,以调研报告的形式提交课题研究成果;

  4)每人每年度只能申报或参与一个课题。凡承担上年度调研课题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第四:申请教育调研课题研究,采取书面申报方式。申报人应依据课题研究要求,认真填写《XXX教育调研课题立项申请表》。

  第五: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申报人的课题立项申请表中全部信息进行审核,经所在单位党委批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上报。

  第六:课题以专家委员会(一般3-5人)会议评审方式确定立项。XX教育工委负责组织课题评审立项工作。

  第七:专家委员会会议对申报方完成课题的能力,课题研究的总体目标、思路,以及时间、进度、安排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评议,择优立项。

  第八:XXX对重点课题给予经费资助。课题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监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课题负责人在经费使用限额内,按课题经费的管理办法和开支事项,负责对经费使用的审核把关,并对经费的正当使用负责。

  第九: 本单位应对课题实施给予支持,在研究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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