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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主持人工作评价细则

  课题主持人是课题研究的带头人,是一项课题出现的灵魂人物。为了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有的学校单位制定了相应的岗位加分政策。以下就为大家具体解析一下课题主持人工作评价细则

课题主持人工作评价细则

  第一:基本工作量部分

  1、课题申报被批准立项后,课题主持人岗位积分15分。

  2、课题主持人主持的课题,县级岗位积分得5分,市级岗位积分得10分,省级岗位积分得15分,国家级岗位积分得20分。

  3、按时上交课题研究计划,计划科学合理,周密详细,切实可行,课题主持人岗位积分得5分。

  4、组织本课题组每人每学期写一篇论文参加评奖或发表,最少进行一次实验检测并做好实验记录,写出实验报告,课题主持人岗位积分得25分。

  5、认真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按立项部门要求完成研究任务。课题主持人岗位积分得10分。

  6、单周星期二第七节为课题集中研究时间,研究记录详细周密。课题主持人岗位积分得15分。

  7、按时上交课题研究阶段性总结,总结客观详实,对今后的研究有很好的借鉴和指导作用。课题持人岗位积分得10分。

  8、课题被批准结题后,课题主持人岗位积分得30分。

  第二:奖励加分部分

  1、书面向学校提出开展教研活动的好建议,被采纳后学校开展的教研活动成绩显著,岗位积分加5-15分。

  2、组织开展课题研究、论文在学校的评选中,一等奖,课题主持人岗位积分加7分;二等奖,岗位积分加5分;三等奖,岗位积分加3分。组织开展课题研究、论文在县级以上报刊发表或获奖者,岗位积分加10分。组织开展课题研究、论文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或获奖者,岗位积分加13分。

  除外,课题主持人也是职称课题加分的重要位置。更多关于课题申报方面的疑问,可以找我们的在线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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