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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科研课题评审程序

  中国教育学会科研课题,包括规划课题和专项课题,并在规划课题中设有重点课题。当申报该教育学会课题时,若课题想要通过立项,就必须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即中国教育学会科研课题评审程序,包含初审、二审、终审和公示。

中国教育学会科研课题评审程序

  规划课题初审由学会秘书处和相关推荐单位负责,二审由学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终审由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并将评审结果报会长办公会审议。

  专项课题的初审由发起单位负责,二审由发起单位聘请相关专家进行,终审由学会学会委员会负责。

  初审: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或推荐单位)负责对所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二审,同时将申报课题按学科(专业)进行分类。

  二审:秘书处聘请(专项课题由发起单位聘请)专家对所属学科专业课题的立项申请进行评审,同时按一定比例推荐入选课题。

  终审:秘书处汇总专家二审结果,报学会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并将终审结果报会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最终拟立项课题的公示名单。

  公示:在中国教育学会网站上公示拟立项课题,公示期两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会秘书处组织课题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课题负责人完成培训并按标准(1000元/项)缴纳课题管理费后,即可按照《立项通知书》要求组织开展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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