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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机制研究

  人力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建设。

  2009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应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建设”的目标,对闽台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同年,福建省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应当发挥对台优势,实现两地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合作。不难发现,闽台在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的基础条件上存在着极大的互补性? ,在地理条件、文化背景、风土人情、历史渊源等方面存在较多的相似性。因此,在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背景下,加强闽台人力资源开发、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加强闽台农村人力资源方面的开发合作,对发展闽台两地社会经济、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闽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现状与合作意义

  (一)现状

  1.台湾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现状。台湾地区十分重视农业人才的培养和教育,依靠管理部门支持,依托农业高等院校、高职高专、农业推广体系、农会等,培养了大量的农技人才和农技推广人才。

  台湾农业职业教育设有高级技职学校、两年制和五年制专科学校、两年制和四年制技术学院、硕士班、博士班等5个层次,主要以传授农业生产、经营、销售技能为主。学生接受理论教学的时间占30% ,接受实践教学的时间占70%。在过去的60多年里,台湾农业职业教育为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发展培养了大量的实用人才。当前,台湾的农业职业教育正朝着国际化、信息化、科技化以及多元化的办学方向发展 。

  台湾地区构建了“省一县(市)一基层”的农业推广体系。推广的主体包括管理部门、科研单位、企业和农会等。台湾农业推广体系不单推广农业技术,还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农业经营培训班、产销培训班等,对农村青少年和妇女实施教育。农会是台湾农业推广教育的核心组织。“省农会”下设农事推广课、青年指导课等科室,基层乡(镇)农会组建农事研究班、家政推广研究班、综合示范等组织,实施教育推广。

  经过半个世纪左右的人力资源开发,台湾地区农村人力资源质量得到极大的提升。台湾岛内有农民40o多万,农业人口占地区总人口的19% ,95%以上的农民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截至20l0年,全岛有农业博士600多人,专门从事农业科技研究。与祖国大陆相比,台湾地区农业人才中的应用技术型人才、贸易型人才以及经营管理人才等占有优势。近年来,台湾农业人口占地区总人口的比率不断下降,台湾农业就业人口也在不断减少,而且老化严重,将成为农业发展的阻力

  2.福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现状。福建省农村教育基础较好,发展较快,为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十五”规划以来,福建省更是加快了人才引进与自主培养相结合的步伐。

  (1)培养具有乡土知识和技能的农村人才。福建省正实施农村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经营带头人等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的培养计划,着力培育一批善于经营、精于管理、勇于创业、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并计划到2015年实现全省10万名带头人的目标。

  (2)探索和创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平台。根据农村实际情况,福建推行农村“六大员”制度,为农村输送村级农民技术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乡村医生、文化协管员。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空前兴起,农民自主经营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为人力资源开发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3)创新和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20世纪90年代,福建省南平市党政领导针对基层科技人员严重不足、农业增产增收难等问题,首创科技特派员制度,组建科技服务队伍,为农民进行技术指导。科技特派员在开展技术成果转化的同时,为农民提供了新文化、新观念、新技术的学习平台,以无形或有形的力量影响着农民能力和素质的提高。

  (4)建立专家服务团队。福建于1989年开始实施选派科技副县长制度,2001年开始以“团队选派、专业互补、以点带面、发展县域、服务项目、联通山海”的方法进行全面推广 ,建立起在全省范围内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支持团队。

  (5)开展阳光工程、绿色证书培训等。如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技能的提高问题,从2004年开始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确定了22个“全国阳光工程示范县”和65个“全国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提高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能力。

  (二)合作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市场化时代的到来,人力资源开发在区域经济增长中的关键性作用愈发凸显出来,特别是在资源匮乏的国家或地区。福建省地处东南沿海,农村人力资源素质较低,农村实用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台湾地区自2O世纪5O年代开始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开发,现已具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水平。闽台两地存在着人力资本投资、人力资源以及科技开放方面的互补性,加强闽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闽台经济共同发展;(2)有利于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3)有利于兼顾效率与公平,促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

  二、闽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比较分析

  实现闽台农村人力资源的合作开发必须充分认识两地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联系与区别。尽管闽台社会文化环境相似或相近,但在投资目的、制度建设、发展水平、推进机制、开发模式和投入来源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别(表(一)社会文化环境台湾地区外来人口多,且大部分来自福建的闽南地区及闽西客家地区。闽台社会文化环境共性特征明显,体现在:(1)共同推崇儒家思想,提倡人性伦理,形成了中国式的“情、理、法”管理理念;(2)语言相通,主要是以闽南话和客家话为主;(3)饮食、生活习惯及文化习俗相同或相近。福建省对台具有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的文化亲和力,使得闽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具有深厚的基础。

  (二)投资目的按照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当较低层次需求得到满足后,人将有更高层次的需求。闽台两地农民需求不同:台湾农民需求层次较高,而福建农民需求层次普遍较低。因而,适应不同需求的闽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的目的也不相同。目前,台湾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已不再是简单地以提高农民素质为目的,更重要的是保障农民自我提升的权利,满足农民自我实现的愿望。而福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处于起步阶段,农民的素质、知识水平还较低,其现阶段的目标是提高农民的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促进农业增产增收。

  (三)制度建设和发展水平台湾以规章制度的形式规范职业教育,制定了“技术及职业校院法”、“大学及分部设立标准”等,‘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促进了农村职业教育发展。

  发展水平较高。福建开展阳光工程、绿色证书培训等,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就业培训;出台《关于做好引进台湾地区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和完善台湾人才来闽通行、人事、劳动和医疗保障等措施;制定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台湾农民来闽创业的优惠政策,有力地推动了闽台农业人才的交流。但是福建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仍处于起步阶段,制度法规尚缺乏。

  (四)推进机制福建方面,通过设立台湾农民创业园,支持台湾农业人才在闽投资、创业;定期举办海峡两岸合作项目成果交易会,如“5·l8海交会”、“6·18项目成果交易会”、“9·8投洽会”、花博会、林博会等,促进合作成果的市场化;引进台湾专业人才和派遣人员赴台交流学习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两地职业技能竞赛,加强相互了解和学习;举办两岸人力资源开发与合作论坛,在政府高端层面推动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合作。台湾方面,有关主管部门支持、企业加入、民众参与,三者并行,有效地促进农村人力资源的交流互动。台湾农业企业自1981年开始落户漳州,现已逐步向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全面发展;台湾农民由于内外部原因,目前在福建扎根创业的也屡见不鲜。

  (五)开发模式和投入来源台湾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以高职教育为主,结合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在投入上,台湾以高职教育投入为主,结合“农委会”、“职训局”等部门的职能投入,引进公益资助和企业的推广投入,实现了投入来源的多元化。福建的开发则以政府组织的培训工程为主,以素质教育为辅。在投入上,福建以政府的政策、资金支持为主。(1)政府出资建设基础设施,通过项目带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2)引进台湾资金和人才,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3)激活民间自由资本,实现闽台之间的资本合作与共赢。

  三、闽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机制构建

  (一)合作机制构建的总体思路现阶段,闽台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合作呈现政府主导性、项目带动性、民间自发性等特点,主要表现在:(1)行政管理部门引导闽台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包括制定一系列支持政策与措施、定期举办人力资源开发论坛等;(2)以项目作为带动载体,以农业项目合作与开发带动农村人力资源的聚集开发,如建立台湾农民创业园,在引进台湾农业项目的同时促进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3)民间自发行为显着,包括闽台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合作,农民的自我学习行为等。闽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总量不足、质量不高、涉及面窄等方面的不足。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不断深入,应不断加强和扩展闽台两地农村人力资源领域的合作开发,注重优势互补,建立长效的运行机制,充分做好选人、用人、育人、留人的工作,最终建立起“政策引导、民间主导、资本互融、自由流动”的农村人力资源全方位开发格局,培养、吸收和保留各类农业人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增强闽台农村人力资源整体实力,促进闽台两地共同发展。

  (二)构建合作机制的对策建议

  1.科学选人。这是闽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首要前提。科学的选人观就是符合闽台两地客观发展规律的选人理念、思想和标准。在选人方面,·可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甄选、引进台湾的优秀人才和优势企业。包括引进台湾农业技术人才、金融贸易人才以及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台湾的科技推广人才来闽交流或留用;引进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知名的或有潜力的台湾企业来闽投资,并鼓励台湾企业吸收福建农村劳动力人企工作。

  (2)选派优秀人才赴台学习、交流。包括派出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优秀人才赴台,学习台湾的先进管理经验、高精尖专业技术和科研创新经验;选派农民经济合作组织骨干力量、农技推广核心人员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赴台进行经验交流等。(3)建立闽台农村人才储备资料库,动态管理在闽台籍学生和赴台福建学生,积极引导、储备闽台农村人力资源。

  2.正确用人。这是闽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基础。用人讲求能岗匹配,可聘请专家进行测试或通过全方位考核,掌握测试或考核对象的能力、兴趣、成就及性格特点等,同时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实现人事相宜、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当前,福建省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要正确用好四类人才:(1)用好引进人才,使之切切实实地为福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提供服务和支持;(2)用好本土高端人才,发挥福建农业院校权威专家、技术骨干、行政管理力量在培养农村人力资源中的引领作用;(3)用好福建农村实用人才和“六大员”,夯实福建农村人才开发基础,完善和创新农村人才开发机制;(4)用好福建农村教师,强化农村成人教育和农村职业教育。对于这四类人才,要制定高效的内部沟通制度,筑好畅通向上的职业发展通道,实施灵活有效的工作考核制度和配套的激励性薪酬制度。

  3.平台育人。这是闽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关键方法。可通过自主开发平台、联合开发平台、交流引进平台和项目带动平台实现闽台农村人力资源的合作开发。自主开发平台由农村本土教育体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农技推广中心、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等构成,通过对农村人力资源实施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联合开发平台发挥作用的途径可以是:闽台联合办学,学历互认;闽台职业技能联合鉴定,资格证互认;闽台合作开展农业科技人员培训;鼓励台商来闽办学或驻台远程教育等。交流引进平台,要鼓励闽台人才交流互访,要引进急需人才,外派骨干赴台取经。项目带动平台,则以现有的台湾农民创业园、闽台农业合作项目、闽台农产品交易市场等,吸引台湾优秀农民和专业人员来闽创业,从而带动福建农村人力资本提升。

  4.制度留人。这是闽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有效保障。留人要明确留与不留,要留住优秀的,淘汰不合格的。因而,留人首先要做好绩效考核工作。无论是引进的人才,还是本土的“六大员”、农村实用人才、农村教师等,都应该接受公平、公正的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绩效,即是否发挥了人才应有的作用。考核的结果须反馈给本人,考核的目的除了与升迁奖惩等挂钩外,更应该用于改进人才的工作绩效。绩效考核制度要与薪酬制度互动,并同农村人才培训制度、农村人才职业发展和内部沟通机制一道形成留人的软力量。还要建立法治环境,从制度和法律层面留住台湾人闽人才的心。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有效地推动了闽台交流与合作,但闽台在人才流动通行、保障制度、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还不甚完善。因此,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在台湾人才引进方面的法规制度,引进并留住台湾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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