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社会机制构建研究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志愿者已经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名词;志愿服务活动,在中国社会服务领域不断涌现;志愿精神在我国得到了广泛传承,在社会上取得了巨大的影响,使得“志愿”二字深入人心。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的志愿服务仍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志愿服务活动的社会机制建设是当前发展我国志愿服务活动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近年来,我国志愿服务活动的确取得了一定成绩,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上海世博会等大型活动的成功举办更是为我国志愿服务活动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除此之外,在团中央、民政部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在大学校园里广泛开展的暑期“三下乡”等多项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对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发展起到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如果用全面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问题的话,我们会发现只有这些依靠经济支持和行政指导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得比较成功,而真正自发、自愿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却异常艰难。我国志愿服务活动存在的种种问题的主要根源是尚未在社会上形成健康、持续的社会机制,更缺乏合理的制度和有效的制度安排。正如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所描述的那样,合理的制度安排,在降低成本、为实现合作创造条件、促使预期成为可能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功能。这种志愿服务社会机制的差异造成了我们国家与西方国家的志愿服务活动水平的差异。
为此,笔者认为,完善我国志愿社会机制任重而道远,但可以从社会管理机制、社会发展机制、社会文化机制等方面进行尝试性努力。
一、社会管理机制—— 完善中国青年志愿服务管理内核现阶段,我国开展的志愿服务一般采用“单位制”的组织和管理,即有志愿服务支持需求的部门与能提供志愿服务的部门达成“点对点”互动。但是,这种“点对点”的服务体制,存在着行政色彩浓、开放程度低、参与范围窄等弊端,对志愿者的服务精神和愿望难以真正地调动。在此种体制下,严格的官僚层级体制、迟缓的审批程序和复杂的运行环节严重制约志愿服务组织的高效运行,这不仅违背了志愿服务的初衷,偏离志愿服务的目标,削减了志愿者的服务热情,更是贬低了志愿服务的价值。如若长此以往,必将从根本上损害志愿者组织及志愿者的社会声誉。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社会管理机制要围绕章程建立,它是组织内部结构和成员的行为规范以及行为守则标准。通过制定各项制度,可以协调内部成员的思想意志,保证宗旨、使命的实现,保证内部民主程序、原则的贯彻;同时也保证组织各项工作的连续性,避免由于人事变动而造成的组织脱节和随意性以及出现管理者的独裁问题。
1.加强公众对于志愿者的认同,发挥志愿者资源和潜力。近年来,由于大众传媒等对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报道,公众对志愿服务活动更加了解,也更加认同。人人都可以担当志愿者,因为每个人都来自不同的领域,每个人的能力各有不同,志愿者可以包括学生、妇女、工人等。我们应该发挥志愿者的资源和潜力,发挥每个人的特长和潜力,利用不同的才能为社会服务,让全社会体会到志愿者的奉献精神、服务精神,把志愿精神传播到每一个角落。但由于传播的不全面性、缺乏整体性,公众没有一个深刻的认知,大多人认为志愿活动只是青年人参加的社会实践,而不是全体公众都应该参与的社会活动。我们应该加强公众对于志愿者的认同,发挥志愿服务的潜在力量和能力,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2.政府需要完善法律和法规,延伸志愿者参与的领域。
法律和法规的制定有利于促进志愿服务相关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有利于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促进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长效开展。政府应该通过建立完备的法律和法规,利用税收减免和政策倾斜,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意向提供志愿服务活动资金的企业、公共组织参与志愿活动。不仅要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目前政府倡导的扶贫和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活动,而且要积极鼓励青年志愿者参与那些由国际组织资助的重大项目,在努力实现提高志愿服务水平的同时,促进志愿者整体水平的提升。志愿者积极地参与社会研究和教育等大型工作,充分调动志愿者身上的经验、才能以及专业知识,拓展服务领域。中国目前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加大了经济改革的难度,中国经济转型能否顺利进行,在一定层面上依赖于其社会结构的调整和解决。由此看来,青年志愿者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当密切联系实际,广泛参与焦点集中的社会问题,从而成为社会矛盾的缓解器。
3.建立健全志愿者信息管理网络平台,从全局统筹、管理志愿服务活动的全过程。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之前,要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相关事项进行系统的了解,才有助于更好地开展服务活动。建设全国性的志愿者信息管理网络平台,从宏观、微观两个方面指导并监督志愿者招募、志愿者培训、志愿者管理、志愿服务过程管理及监控等多方面内容,这样既能够帮助志愿者更好地完成服务任务,可以节省人力和财力资源,又能有效监管。同时,应该建立一个在志愿者管理和研究方面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团队数据库,按照服务内容,在志愿者工作过程中,对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进行可行性分析及评估,并分门别类、有的放矢地进行指导,控制好志愿服务活动的各个环节。
二、社会发展机制— — 以来自社会机体内的激励因素促进志愿服务的长效开展激励制度对在我国志愿服务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志愿者的服务源于奉献和爱心,但是很少有仅仅凭借爱心和激情就可以发扬光大的事业,也没有仅凭理想信念就能长盛不衰的组织。志愿者组织需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保持志愿者的工作激情,让他们在服务他人的过程中感受快乐。实际上,志愿组织的活跃程度和志愿服务活动之间有着明显的关系,而志愿者作为志愿服务的主体,承担着体现志愿精神、传播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平等的公益使命。
通过何种手段和方法能够确保志愿者在志愿组织中能够长期并且有效地发挥作用,并且相应地为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价值,这些应当是目前志愿组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如果志愿者做出的志愿服务活动在长期内得不到志愿组织的回应,那么,这些活动即使做得再好,也无法让志愿者产生一定的被认可感和心理成就感,长期下来,就会使志愿者失去工作的积极性。但是我们应该认清,志愿者的利益诉求既不是物质激励,也不是权利激励,而是理想信念中的自我激励。志愿者希望在活动过程中获得激励和满足。我国的志愿服务事业兴起之后,社会激励机制在全社会的各个方面得到不断探索。志愿者追求的回报与社会提供的回报是不同的,志愿者本人是以一颗奉献爱心的心来参与社会服务的,因此,他们本人是不太关注社会回报的。但是从社会角度讲却应该把这种志愿服务给予奖励和回报,当志愿者在不断受到激励的时候,志愿服务才可以作为一项事业不间断地发展下去。对志愿者进行表彰,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服务中来,获得尊重、理解和认同,产生长期奉献社会的意愿。志愿者激励机制的建设包括社会反馈型激励制度建设、自我成就型激励制度建设和自我发展型激励制度建设。
1.社会反馈型激励制度建设。即使大部分志愿者都怀着高尚和无私的奉献动机去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本身并不要求什么回报。然而,社会对于回报反馈制度的探索和建立是必需的。但我们应该确定的是,如果志愿者所做的志愿服务工作是从受助对象那里得到回报,就与最初的志愿精神和志愿服务的宗旨相违背。但是社会如何为志愿者创造获得社会回报的条件,这是值得考虑的事。可以说,对社会反馈激励制度形式的探索是多种多样的。比如,义务献血的回报制度、“互助服务”的回报激励方式,通过公示志愿者提供的志愿服务项目和效果来让大家知道每一位志愿者的服务成效,以及志愿服务给服务收受双方带来的收益,以此促进志愿服务活动的有效开展。
2.自我成就型激励制度建设。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能感受到无比的成就感,这对志愿者的激励是有重大作用的,志愿者的工作在于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对于成功往往是伴随着巨大压力的,因为对于一项任务的完成,既要很出色地完成,还要完成其最初的实效,这才叫成功。
但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者的热情、真诚付出能够得到受助者和他人的赞扬肯定,这让志愿者们很容易就感到成功。
志愿组织对于志愿者提供服务的效果,应该采取各种方式对其承认和肯定,这就要高度重视志愿服务的自我成就激励。
而志愿者在受到鼓励之后,也会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在为他人提供志愿服务的时候也感受到自身的人生价值。
3.自我发展型激励制度建设。青年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之前,往往不会认为他们参加的这些活动会提高他们自身的素质,但是在参加完这些活动以后,会深层发现自我的成长和发展。主要的原因是通过参加志愿服务可以提高自身的交际能力、应对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组织能力。另外,当这些新培养的能力与职业生活相结合的时候,志愿者的职业生涯就会出现明显的变化,会向着更高的层次进步。
三、社会文化机制——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志愿服务文化建设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报告中,分别提出“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要“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深入开展城乡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并号召“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的重要内容。
两个文件的出台,明确了我国志愿服务文化建设的发展方向,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引领志愿服务文化建设。在新时期党的两个重要文件中,都将建立志愿服务体系作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载体,这就明确指出了志愿服务在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过程中的重要价值和意义。同时,也凸显出志愿服务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高度的内在统一和契合。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志愿服务文化建设的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地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志愿服务活动在我国起步较晚,志愿服务文化暂未形成符合中国实际的思想理论体系,而我国志愿服务文化要实现大发展、大繁荣,迫切地需要我们寻找到符合实际理论支撑。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作为一个与时俱进的思想体系,能够引领我们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体现了其先进性、优越性的显著特点。以马克思主义作为志愿服务文化的指导思想,就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帮助我们在纷繁复杂的志愿服务活动中,抓住本质和核心,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统一思想认识,与时俱进地推进志愿服务文化。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志愿服务文化建设价值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整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当今时代呼唤个性与自由,各种价值观念相互冲击,志愿服务文化作为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没有动力和目标,不能偏离正确的航向。伴随着志愿服务活动体制、机制的发展变化,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寻找到能够为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活动参与者所接受并有效凝聚各个方面的智慧和力量的价值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影响和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民,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作为志愿服务文化的价值诉求,那么不论社会思想如何多变,不论价值取向如何多变,志愿者的理想追求不会变,志愿服务文化的精神旗帜也不会变。
3.以社会主义核心价体系凝聚志愿服务文化建设的精神动力。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之一。中华民族正是因为有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才使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还在不断地推进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引领志愿服务文化建设,就是对志愿者进行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激发志愿者爱国情怀和创新精神,使他们在热爱我们的国家和民族的基础上,热爱志愿服务文化事业,能够勇于探索、不断创新,为志愿服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4.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志愿服务文化建设的道德基础。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道德基础。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基本的价值取向和道德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道德领域的具体化,它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并与党领导人民在奋斗过程中的革命道德及新时期的道德标准相结合,形成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并不断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志愿服务活动是具有明确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的公益活动,志愿者的道德品质如何,直接反映了志愿服务活动整体风貌。因此,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构建志愿服务文化建设的价值导向,有助于帮助志愿者形成爱国守法、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明礼诚信、敬业奉献的良好道德品质,推进志愿服务文化良性发展。
四、结语社会管理机制、社会发展机制和社会文化机制的综合全面发展是确保中国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机制长效开展的基本条件。如何细化并落实这些机制的实施仍然是当前我们国家对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机制探索的重要内容。
本文是由学术期刊吧整理发布的教育论文,感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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