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论文论现代大学制度的伦理品质及其养成
大学经过几十年来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也积存了不少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本在于制度层面。那什么样的现代大学制度才是“好”的或者说“好”的现代大学制度应该具有怎样的品质?以伦理的视角来审视现代大学制度,注入伦理精神、有伦理品质的制度才是“好”的制度。大学作为特殊的伦理实体,其独特性决定了大学制度的价值品质,具有公正、自由、民主和发展等品格的大学制度,无疑是一种合理的、合道德性的现代大学制度,是否体现这些价值追求是我们判断现代大学制度优与劣、善与恶的价值尺度。这些伦理品质的养成既需要营造良好的社会公共伦理环境,又需要现代大学制度自身品质的提升,还需要相关利益主体素质的涵养一、大学是特殊的伦理实体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的教育共同体,是以一定伦理关系为基础的实体。大学实质上就是各相关主体在长期交往活动中形成的一种伦理关系。大学教育的育人使命和本质决定了大学的基本伦理特性。
(一)大学是特殊的伦理实体“伦理实体”是黑格尔学说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范畴。
“伦理性的实体包含着同自己概念合一的自为地存在的自我意识,它是家庭和民族的现实精神”。根据黑格尔的思想理路,“伦理实体”是具有伦理性的实体性存在,本质上是一种超越偶然性与特殊性、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的关系体系,是特殊性与普遍性相统一的社会关系体系。既是各种具体的伦理关系的实体化,表现为各种相对的、具体的伦理关系的实体,又是由这些伦理关系最后所形成的社会的伦理秩序的复合体。不仅如黑格尔所说家庭、市民社会、国家,而且村落、单位、社团、集体、企业等任何一个现实存在着的社会学意义上的有机组织,均是伦理实体。伦理实体是个人安身立命的、具有伦理关切的场所,个人生活在其中。伦理实体也是道德教化的一维,企事业、单位不只是个人以谋生的实体,同时也是塑造个人心灵、提升精神层次、完善自我、追求卓越的场所。企事业单位要成为伦理实体就必须禀有伦理关切,一个团体如果缺乏这种关切,就没有资格被称为伦理实体。
总之,一切具有伦理内涵的关系都是伦理实体,一切具有伦理性的实体均是伦理实体。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的教育组织,在大学周围聚集着具有不同价值诉求的个人及其组成的团体,其中既包括群体性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之间的关系,又包括个体性的教育管理者、教师、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他们在长期的交往活动中形成了既相互需要、相互依赖又相互满足、彼此为用的关系,这些关系常常交织在一起,形成伦理互动关系,大学就是这些关系的一个结合体。这种以伦理关系为基础构成的教育体系——大学就成为一个伦理实体。大学作为伦理实体内在地规定着大学伦理精神,正是这种内在规定性决定其不同于其他伦理实体,成为一种特殊的伦理实体。“教育作为共同体,应当是也必须是一个伦理实体”。
(二)育人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伦理特性从伦理的视角看,任何制度都是以一定的伦理规范预设、价值认识、价值判断和价值取舍为前提,都要以一定的伦理精神为底蕴,这种先在性和基础性是不言而喻的。现代大学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离不开所在时代的伦理道德文化背景,它的内涵表达是受当时价值导向支配的。伦理就是衡量与评价现代大学制度是否公平正义、运行是否合理、规范的价值尺度。从制度的角度看,制度本身应当蕴含伦理精神,任何制度欲发挥规范效力,必须具备伦理上的正当性。只有从制度的视角来观照伦理,才能切实保障“以人为本”理念的落实,并为伦理在现代大学中发挥效力提供保障和制度性支持。大学是育人这项伟大使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大学有三大职能,但培养人才始终是其最根本使命,教育的育人使命和本质决定了大学制度的基本伦理特性:将个人从社会普遍存在的个别性提升到普遍性,达到普遍性与个别性的统一,最终实现人的更高层次的解放。信守育人为本的宗旨,终究是教育历久弥新的准则,是教育之所以为教育的道德标尺。
二、现代大学制度的伦理品质内涵每一种制度都蕴含一定的价值取向与目标追求,“好”的现代大学制度应该具备怎样的品质,或者说什么样的现代大学制度才是“好”的。公正、自由、民主等价值是现代社会制度的基本诉求,现代大学制度是社会制度的一个具体领域,应当具有公正、自由、民主、发展等伦理品质,是否具有这些品质,是我们判断大学制度优与劣、善与恶的价值尺度。
(一)公正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首要美德衡量一个社会的标准有自由、公正、民主、稳定性、生产力、和谐等基本的善。如果一个社会达到某一项标准的某一种水准,我们可以说该社会具备了某种美德。各种社会价值或美德之间,也有重要性的不同。就公正与其他“基本善”的关系而言,公正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公正之外的其他问题,均在地位上不高于它,在范围上不广于它,在深度上不及于它,不能与之相抵触,更不能与之相违背”。
1.现代大学制度的属性决定公正为首要美德。现代大学制度具有社会制度的普遍性和自身的特殊性。现代大学制度是社会制度的一个具体领域,必然和社会制度有共同的属性,即必须坚持制度公正。现代大学制度与其他社会制度相比不同点就在于它是大学的制度,分配与调节的利益领域是教育领域,而“公正是解决大学内外双重或多重利益关系冲突与矛盾的最佳选择,只有公正才能使大学制度为人们所接受,并为人们所遵循”。大学制度的公正性就是在各种利益的博弈中确定下来的。
2.现代大学的使命决定公正为首要美德。作为社会的学术组织,大学担负着特殊的学术使命——培养人才,离开了这一点,大学便不称其为大学了。实现大学的学术使命不仅是大学全部活动的目标,也是大学各项制度的最终目的。
“走进社会中心的大学需要建设现代制度”,而且,“为了维护大学功能活动及相关活动的正常开展,保障各种利益关系主体之间在大学利益分享上的平衡关系,实现大学的使命,大学制度必须具有公正性” 。“任何一种制度,无论其形式多么完备、程序多么公正,只要它无助于大学使命的实现,那就是不合理的、无效的制度。其存在的合法性就会遭到人们的质疑,难以设想它还能实现效率、秩序、质量等其他价值”。公正的现代大学制度不仅是大学完成其使命的需要。也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础。
(二)自由是现代大学制度核心精神“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 ,一部大学发展史,就是一部大学制度的演进史。源于欧洲中世纪大学自治的学术自由思想,贯穿了宗教改革、启蒙运动、工业革命、法国大革命、资产阶级革命,随后经过德国、美国大学的实践,促进了学术自由的制度化,使学术自由成为现代大学制度核心精神,由此形成了以“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校”为核心的大学制度。
1.中世纪大学时期。这时期的大学自治表现在内部关系上,主要是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来进行管理。教师有自由研究和独立自主发表自己意见、制定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学生的权力,也有权参与校长的选举和决定学校的事务。学生也有较大的自治权。大学自治还表现在大学以追求学术为宗旨而抵御外在权威的压力上,大学从教皇、国王那里获得特许状,争取到一定程度的办学自主权,免除了来自政治的、宗教的以及世俗的种种外来干涉。
中世纪大学确立的近现代大学的自治原则,几乎成了几个世纪中自由思想的唯一根据地,为后来西方大学的学术自由观念奠定了实践基础,对欧洲大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德国柏林大学时期。以提倡人的个性和自由为核心的新人文主义思想对教育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柏林大学在人类文明史上首次旗帜鲜明地将学术自由作为学术生活的基本原则。在洪堡、费希特这些自由哲学思想家的领导下,柏林大学将“学术自由”作为办学的基本原则,实行教学自由、学习自由、研究自由,并形成了具体的教学制度。教授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认为最好的教材,制订教学计划,确定教学方法。学生在被录取后可自行择系,并拥有听课、使用课本和图书馆、转系的自由,学校视转系为正常和必需 。学术自由、教学自由、学习自由的原则成为该时期大学的基本价值和基本准则,为现代学术和现代大学树立了一个典范,其后德国以及欧洲新建的许多大学都以柏林大学的办学模式和思想为榜样。
3.美国大学时期。进入20世纪后,学术自由已成为西方学术界一个明确的、普遍的原则。美国大学不仅全盘接受了学术自由的原则,而且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保障学术自由权利的制度。为了维护学术自由,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于1915年成立,并先后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学术自由和终身聘任制的原则声明,明确提出保护学术自由的原则。经过大学教授协会的倡导与大学的践履,把教师教学自由、研究自由的权利制度化,使大学争取学术自由的斗争走上制度化的道路,标志着西方学术自由思想由人们向往的一种大学理念变为一种大学实践活动,并逐步演化为一种现代大学制度。
纵观大学发展史,自由既是保障大学组织有序运作的制度安排,更是大学一以贯之的传统价值观念,成为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精神。
(三)民主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道德标尺“民主的思想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不仅体现了自由、平等、公正等诸多价值中的一种价值,而且它是可以联系和协调相互竞争的既有问题的一种价值。它是一种指导取向,有助于为详细说明不同的规范性问题之间的关系创立基础” 。对学校重大政策、问题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仅是现代大学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现代大学制度进步与合理的标尺。
1.民主是现代大学制度建立的前提。制度是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在社会改革时期特别是民主改革时期,制度的供给至关重要。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中,无论是中世纪还是随后的各个时期,离开了民主的意识、氛围、环境,现代大学制度就会变得有名无实。只有在民主的环境里,制度的执行才具有公开性,只有公开才有公正,只有公正才有公平。没有广泛的民主参与、监督,即使是好的制度、机制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出问题。大学各利益主体对利益公平的追求是在利益的博弈中实现的,现代大学制度也正是有了民主这个前提才得以形成,没有大学利益各方的平等、自由参与是不可能生成现代大学制度的。
2.民主是衡量现代大学制度合理与进步的尺度。罗素认为,理想的教育制度必定是民主的。教育的目的是促进人的独立自由发展,使人成其为“人”。民主强调的是人的生存状态和价值,是保证人的生存价值的,如过美好生活,追求公平、正义等。民主制度以尊重人的主体性为其重要的价值诉求,激发了人的自我意识、自我尊重及对他人人格尊重的理想人格,激活了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现代大学制度强调民主,实质上就是强调用制度的形式来保证大学成员享有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在大学管理上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体现了民主的程度,换言之,民主的程度也反映了大学成员参与管理学校的广度与深度,这也成为衡量现代大学制度合理与进步的尺度。
(四)发展是现代大学制度的终极价值1.制度是人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条件。人的生存发展不仅受到生产力水平的限制,而且受到自身条件和社会环境特别是社会制度的制约,任何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中,是“一种制度里的公民” 。为了人的不断发展,人的行为需要有外在的理性规范来约束。制度就是“人按照自己的本性和事物的客观规律而建立起来的属人的存在,是人在谋求生存和发展的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等社会关系规范化的产物” 。人设立制度,为的就是调节行为,规范关系,构建稳定的社会秩序,以保障朝着人所希望的方向发展。人的发展离不开制度,制度是怎样的,决定了发展是怎样的。制度正是通过约束和限制人的行为,促进人类自身行为的不断改正和完善,进而调节主体间的关系,人生存发展的现实空间也由此构成,这为人的发展提供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人可以在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下健康发展,最终实现人的发展目标。
2.现代大学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人的发展。人的存在和发展的需要是产生制度的起源,制度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它一经产生,就会对人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就其和发展的一般关系而言,制度是把“双刃剑”,它一方面是人的活动的结果,另一方面规范人的活动,既能促进人发展,也能阻碍人发展。它限制人的行为,反过来又为人的行为提供现实的确定的空间。人的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目标,人的发展应当成为制度安排的最高目的,对制度安排的评价必须以此为根本标准。大学是育人的组织,其制度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应是促进人的发展,没有人的客观需要,没有人的发展,大学制度建设与创新就不可能,也没有实际意义。那些抹杀人的主体性,违背人的发展的大学制度,只会阻碍人的发展,这样的大学制度是没有任何存在根据和价值的。
三、现代大学制度伦理品质的养成方式具有公正、民主、自由、发展等品质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应然”,但并不是“实然”。由“应然”成为“实然”需要主、客观条件两方面的共同努力。现代大学制度伦理品质的养成既需要营造良好的社会公共伦理环境,又需要现代大学制度本身的建设,还需要相关利益主体素质的涵养。现代大学制度伦理品质养成的脚点和归宿在于化理论为德性,由外在的道德要求内化为内在的行为准则和价值目标,形成相应的伦理品质。
(一)强化社会公共伦理建设大学制度与社会制度环境息息相关。品质良好的社会制度为现代大学制度伦理品质养成提供制度前提,它能充分运用法律和行政制度的强制性的约束,引导社会主体自觉遵循社会公共伦理,使得社会公共伦理在社会成员当中得到普遍的尊重和认同。因此,加强社会公共伦理的制度保障建设,提高人们公共伦理素质,既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是现代大学制度伦理品质养成最重要的环境建设。
公共伦理学的任务就是培养人们的公共伦理意识,它是对自由和权利的实现、社会制度的合理性及其正义价值的哲学性探究。公共伦理的根本问题就是各种制度层面上的公共自由和正义价值的实现,离开这一点,公共伦理就只有想象性或乌托邦性质。公共伦理的养成不是一个纯粹的自然过程,而是公共组织培养的结果,必须有公共组织的保证。其根本途径在于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产生优秀伦理道德品质的源泉,是推动伦理道德修养不断发展的动力。民主意识的形成、民主能力的提高,必须在民主的实践中养成。
自由和个人的发展只能依靠在社会和学校事务中直接地不断地参与才能实现。不仅作为独立平等的个人自由地参与,也以一个自由平等的身份参与制度、政策的制定过程。通过参与社会事务,在实践中逐步锻炼成为具有权利和责任等公共意识的“大学人”。
(二)融通伦理品质和大学制度环境因素只是品质养成的重要条件,它们最终要通过制度内在的选择才能发挥作用。现代大学制度伦理是一种制度伦理,制度伦理的任务就是研究社会制度安排的合理性、正当性和正义性,为其提供合理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教育的一个伟大宗旨就是教人向善,作为社会制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大学制度制定的伦理意义在于抑恶扬善,在于所制定的制度善的实现。因此,制度必须符合大学使命和宗旨、教育本身的内在规律、内部逻辑,符合公正、民主和自由等价值取向。
作为一种价值而存在的现代大学制度,要保证其制定、运行、评价各个环节都能顺利进行,就要符合伦理的道德性要求。现代大学制度的公正、民主、自由和发展等价值诉求融于制度的合理性之中。大学制度好坏优劣的评价,就看这种规范体系是否具有其合伦理性。只有那些反映了大学教育的客观规律以及体现大多数利益主体利益的大学制度,才能为人们所广泛接受,也才能使大学制度更具有合道德性的伦理性质。不具备合理性的制度很难获得人们对该制度的认同,没有育人、公正等价值的大学制度无疑将会丧失其在人们心目中的威信,其存在的合法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也就自然丧失。制度的合理性实现的途径在于:人们对其本质获得了自觉认识,并且产生了情感认同,进而以这种制度的普遍合理性作为自己的欲望定向,从而给个人的理性、欲望、情感以一种正确的秩序,这样,我们获得一种有着深厚的自由实现的关怀的制度背景。它是实现自由、权利、平等、正义之路。大学制度合理与否就看各利益主体的价值目标能否在这种教育制度中得以实现。
(三)培育大学利益主体的伦理品质一个有效率的现代大学制度除了自身具有“好”的伦理品质和一个有效的公共伦理制度相配合,还需要有诚实、正直等良好道德的人去实施这个制度。大学制度运行的好坏,与制度之中的个体和群体的道德自律精神有着极大的关系。
如果制度所规范的人有着比较高的道德水准,会自觉地服从这些关于大学的共同约定,大学制度才有可能真正得以有效实行。因此,加强大学相关利益主体自由、公正、民主等品质的涵养,有助于公共伦理的提升,更有助于现代大学制度运行。
1.对个体来说,个人要受到教化涵养,必须有伦理实体的支撑,伦理实体有着很好的道德教化作用。在大学内,通过领导与师生之间的情感沟通,领导关爱师生,师生则应培养对学校共同体的忠诚,个人的品格在这种群体性的工作、生活交往中被塑造着,个人的心灵在伦理实体中得到陶冶和塑造。个体在学校、社会这样的伦理实体中得到伦理关切,从个别状态提升到普遍性状态,便持有共同体的共同价值态度,按共同体的行为形式而行为。
2.要使某种道德规范和伦理品质深入人心,必须把它内化为内心的伦理价值品质,把外在的道德要求内化为个人内在的行为准则和价值目标。只有通过内化的方式,才能保持其稳定性与长久性,才能起到根本的约束性的作用,从而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行动准则和行为规范。
本文是由学术期刊吧整理发布的教育论文,感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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