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高校媒介素养教育的必要性高校应重视
对大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是,在传媒已覆盖大学校园并正在动摇学校教育权威地位的情势之下,媒介素养教育问题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是令人十分遗憾和担忧的。媒介素养,是指人们有关大众媒介的修养,具体包括:正确认识媒介性质和功能的能力;对媒介信息的批判意识和能力;对不良信息的辨认、免疫能力;有效利用大众传媒为自己生活、工作服务的能力等诸项内容。相应地,媒介素养教育就是为了人们具备上述能力而进行的教育,主要内容应该包括:媒介基础知识教育、媒介基本技术教育和媒介规范教育等。
当前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新媒体的迅捷传播,使得大学生接受各种信息更加多元,也使媒介中的各种不良信息、消极因素严重影响着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大学生正处信息接受的饥渴期,但是媒介素养教育在高校开展不足,使得大学生在面对媒介传播时,更多的是被动的、不加拒绝的接受,使得媒介中的消极因素严重影响到大学生的健康发展,因此,在大学教育中开展媒介素养教育刻不容缓,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任务。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真正的媒介素养教育包括大学媒介素养教育还未开展起来。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不容否认,对媒介素养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呼吁推行媒介素养教育的声音还比较微弱是首要的原因。本文仅就高校推行媒介素养教育的必要性作些探讨,希望为推动这一进程尽上绵薄之力。
在当前的媒介环境下,高校推行媒介素养教育的必要性是由大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所决定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正确认识社会的需要大学生身处象牙塔中,虽然社会服务、社会调查、社会交往等实践活动已普遍得到重视,但这些毕竟只占整个高校教育活动的很小比重,大学生与社会的亲身接触仍然存在诸多障碍。在了解社会的强烈渴望之下,大学生很自然地将大众传媒作为他们认识社会的主渠道。一项针对西北地区四所高校的大学本科在读生的调查显示:“了解信息”、“学习知识”和“休息娱乐”列在当代大学生接触媒介的使用动机前几位。从媒体上获取最新的信息以了解社会发展成为大学生媒介消费的主要目的。
应该说,大学生把了解社会的需求诉诸大众传媒是最为便捷的选择。从诞生之日起,大众传播的首要功能就是监测环境,通过持续地提供大量有关社会事件的报道,向公众传递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信息,人们据此调整自己的行为更好地适应环境、适应社会。但也应该看到,主要依赖传媒了解社会又只能是无奈的选择。因为,媒介真实并不等于客观真实,前者只是对后者的符号化再现。在大众传播过程中,客观世界发生的变动反映到传媒上,是经过传播者选择、加工的,传播者的意识形态、价值判断和媒介组织的制约因素处处在发生作用,从而导致媒介的传播内容可能不同于客观真实,新闻传播“高保真”的制作手段和传播方式,并不能保证传播内容还原现实世界的客观原生态。所以,受众经由传媒所了解到的社会环境只是媒介所建构的拟态环境。一方面,从本质上来说,任何媒体都是特定阶级和利益群体表达并传播其意识形态的工具,我国的媒体也不例外。大众传媒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而另一方面,与政府主导型媒体形成鲜明对比,一些市场主导型传媒却在严酷的市场竞争中主动追逐经济利益,传播内容往往盲目迎合大众的口味,光怪陆离声色犬马充斥其中,甚至为制造卖点不惜编造虚假新闻,其提供的媒介现实与客观现实之间的差异可谓悬殊。
在大众传播日益发达的现代信息社会,传媒所营造的媒介现实随时可见可闻,人们已习惯于依赖传播媒介感知外部客观世界,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但是应该看到,同样的“媒介现实”,对于不同的受众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这取决于受众不同的视听方式、视听态度。据一项针对湖南省四所高校的700名大学生进行的调查,对待媒介所报道的事实,60.9%的大学生表示有所怀疑,0.7%的大学生表示完全不相信,5.5% 的大学生表示不相信,31.9%的大学生表示相信,1.0%的大学生表示完全相信媒介所报道的事实。可见虽然有67.1% 的大学生表示对媒介所报道的事实持怀疑态度,但仍有32.9%的大学生表示相信和完全相信媒介事实,这说明还有少数大学生对媒介构建现实并不了解 J。这些大学生对媒介现实的建构缺乏清醒的认识,容易将其与客观现实混为一谈。“一个具有媒体素养的个人,不是被动地接收媒介讯息,而是能自生活文化、政治、经济等因素,以及媒介讯息背后隐藏的意识形态、掌控权、广告等等因素间,发展出自主性的解读。”_3 在真假难辨、鱼龙混杂的信息洪流之中,如何理性地区分媒介现实与客观现实,如何批判地分析传媒信息,如何有效地利用各类传媒去获取最接近客观现实的认识,成为当代大学生认识社会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显然,这是目前大学生所具有的媒介素养水平所不能应对的。而对媒介现实与客观现实关系的认识和理解,正是媒介素养中的核心问题2 从媒介文化中突围的需要媒介文化是现代媒体先进的传播功能与社会流行趣味相结合的产物,与传统文化的超越性、非功利性、典雅、深刻相比,媒介文化总体上呈现出世俗化、功利性、通俗、肤浅的特征。伴随大众传媒的广泛覆盖,媒介文化对人们形成合围之势,大学校园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媒介文化的浸染,以“执着的价值追求,坚定的理想信念,崇高的神圣使命”为核心的传统精英型大学文化,正前所未有地面临着来自媒介文化的严峻挑战。
媒介文化对人们形成包围与市场法则紧密相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大众传媒已转变其社会角色,不再仅仅担当党和政府的舆论宣传工具,传媒单位一方面仍须承担舆论引导的重任,另一方面又须采取一切企业经营的手段在市场中谋发展。此种传播体制之下的媒介文化产品同时也作为商品要接受市场的检验,传媒开始普遍面临着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诱惑。诱惑之下,一些传媒把市场法则完全照搬到传媒生产过程中,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片面地以接受者的多寡作为衡量传媒质量的标准,往往以“收视率”、“发行量”、“市场占有率”等外在因素决定着节目筹划、运作、发行等媒介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收视率、发行量等的上升取决于受众面的最大化,而受众来自社会各阶层,身份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还有各自不同的文化修养和知识背景,传媒要争取到最广泛的受众,必须要适合大众的口味,那么其话题就只能停留在一个相对浅显的层次上、相对宽泛的范围内:诉诸受众的经验感性层面,满足受众的低层次需要。于是,电视传播流行影视频道、综艺频道与生活频道,报刊传播流行都市报与消费类杂志,大型综合网站强调都市化生活方式的宣扬,致使整个媒介文化呈现出明显的通俗化、娱乐化特征 J。更有甚者,某些媒体把对金钱的追求当作惟一的动力,迎合受众的低级趣味,造成媒介文化的低俗化:秘闻艳史、奇闻轶事、光怪陆离、声色犬马。
在此媒介环境之下,受众的状态不容乐观。以往很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媒体作为党和政府的宣传工具拥有向大众发布信息的特权,大众传媒在受众心目中拥有等同于政府部门的权威地位,久而久之,受众对传媒传递的信息丧失了基本的警觉,成为很好的接受者,却不是很好的分析者、判断者和批判者。时至今日,传媒环境已大为复杂,这种受众状态却没有太大的改观,仍然习惯于把任何传媒发布的任何信息都看作是权威的,对其真实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加分析,不思考信息发布者的动机,一味地全盘接受,心甘情愿地成为部分媒体商业追求下的俘虏,在世俗、肤浅的“魔弹”袭击中应声倒地,沉迷于消遣娱乐之中,丧失对生活的理性思考,模糊人生应有的价值取向。大学生的状况同样令人担忧:据针对湖南省四所高校的700名大学生进行的调查,在回答“媒介中的暴力、色情、不良信息对您是否有影响”时,认为“影响不大”的占46.9% ,“没有影响”
的占20.5% ,“完全没有影响”的占3.3% ,说明绝大多数大学生在面对媒介的负面信息时具备一定的免疫力。认为“影响很大”的占3.6% ,认为“影响非常大”的占25.7%,说明还有少数大学生面对媒介的负面信息时缺乏免疫力。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趋向成熟的关键时期,任何一种不良因素都极易导致其人生态度发生转向,加之高校中较为松散的师生联系使来自学校的教育影响弱化,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更多地依赖其自主性,而在应试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当代大学生,显然尚不具备足够的能力以应对鱼龙混杂的媒介信息。于是,对传媒商业性质缺乏认识的大学生,毫无防范地成为媒介文化的俘虏:追求真理、追求理想让位于热烈追星;崇尚学术变成崇尚时尚;严谨求是被视为落伍,戏谑无厘头才最时髦??低层次需要在不断满足的过程中被强化着,高尚的精神追求却沉沉安睡,奋发、拼搏、社会责任感等等应有的精神状态在一些大学生身上难觅踪影。
20世纪30年代,正是因为当时以电影和广播为媒体的大众文化在欧美各国日渐流行,它所传播的价值观和审美情趣与传统的文化理念多有冲突,英国学者利维斯和桑普森才提出了媒介素养教育问题。他们敏锐地看到,新兴的大众传媒在商业动机的刺激下所普及的流行文化,往往推销一种“低水平的满足”,这种低水平的满足将误导社会成员的精神追求,尤其会对青少年的成长产生各种负面的影响。因此他们发出呼吁,教育界应以系统化的课程或训练,培养青少年的媒介批判意识,使其能够辨别和抵御大众传媒的不良影响。如今,七十多年过去了,我们正身处愈加浓烈的推销“低水平的满足”的媒介文化之中,媒介素养教育问题应该引起切实的重视了。
3 正确利用媒介表达自我的需要媒介是人体的延伸。它不仅是人们借以认识社会的触角,而且是人们表达自身参与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当前,媒介资源空前丰富,传统媒体如电视、报纸、广播、书刊等仍在发挥着重要作用,交互式新型传媒—— 电脑网络又在迅速地覆盖人们的生活。网络的兴起一方面为人们拓宽了信息接收渠道,更加重要的是,为每位掌握上网技能的公众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参与传播的机会。虽然传统媒体非常重视与受众的沟通,但其沟通方式只有问卷调查、读者来信来电等有限的几种,改变不了新闻机构对受众的单向传播本质,受众往往只能被动地接受而难以发出自己的声音。网络媒体的兴起打破了传统的单向传受关系,电子邮件、BBS、个人主页、个人网站等种种信息发布方式使受众的思想、情感、观念、知识可以随时上传,真正实现了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双向互动传播,大大拓宽了受众表达自身参与社会的渠道。
众所周知,网络媒介对受众有着一定的技术要求,受众只有掌握必备的电脑知识才能有效利用网络为自身服务。作为知识层次相对较高的群体,当代大学生很轻易地跨越技术障碍,成为最早也是最多接触互联网的群体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2000年互联网报告”的统计就验证了这一点:互联网用户中“在校学生或研究生”的比例最高,占用户的42.6%。大学生是社会中最活跃的群体,其主体意识、参与意识、竞争意识不断增强,互联网恰好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充分展示自我的平台。调查显示,65.7%的大学生通过网络发布信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发布信息的分别占4.3%、9.6% 、16.2% ,网络已成为大学生用以表达意见参与社会的重要工具。但是同时应该看到,网络不但有看得见的技术要求,也有看不见的社会规范的要求,网络的虚拟空间紧密联接着现实社会,同样必须遵循道德的和法律的规范。正如康德所说:“如果没有道德观念的发展,对于有修养准备的人是崇高的东西,对于无教养的人却是可怕的。”网络独特的虚拟环境,使传统道德的约束力、法律的权威性均被弱化,任何网民都可匿名进行看似自由的活动,常常解除现实生活中的约束而放纵自己的行为,于是,网络媒介可怕的一面便往往会在缺乏网络行为规范意识的大学生面前显现。建立黄色网站、充当网络黑客、侵害他人隐私、侵害他人著作权、发表违法言论?在频频发生的大学生网络违法案件中,网络这种“对于有修养准备的人是崇高的东西”,“可怕”地充当了部分大学生堕落的诱因和工具。部分大学生在使用网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失德、违法甚至犯罪现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网络行为规范教育亟待加强,网络空间无规范无道德的错误认识亟待纠正,高校在普遍重视网络技术教育的同时,应更加重视网络法治教育以及网络道德教育。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早在2000年就做出决定:新生入学后必须接受一次计算机使用道德方面的教育。校方为此专门制定了一本计算机网络使用守则,经过短期培训和考试,成绩合格者才有资格使用校园网。该校信息科技专家里昂教授说:“电子时代对人们的行为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让学生们认识到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培养大学生的网络规范意识,提高他们对网络媒介的认识和自律能力,这也正是媒介素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4 结论高校媒介素养教育,实质上就是对在传媒覆盖下的大学生进行的全面素质教育,它指导大学生形成对媒介性质、功能及规范的正确认识,从而有效地处理信息利用媒介,在日趋复杂的媒介环境中能够不断完善自我、参与社会。这是完全符合现代大学的功能和国家推行素质教育的目标的。同时,在当前中国社会公众普遍缺乏媒介素养的情况下,整合现有的学术资源在高校先行推动媒介素养教育,使大学生成为推行公众媒介素养教育的骨干力量,其影响所及将超越校园,会对整个社会起到巨大的带动作用,其意义无疑是十分深远的。
本文是由学术期刊吧整理发布的教育论文,感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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