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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有哪些著作条件

  江苏省高级会计师,除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熟悉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财会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和解决复杂财会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财会理论水平和指导会计师工作的能力,还应撰写或翻译并公开发表财会专业著作和、译作等。下面是对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评审著作条件介绍,仅供参考。

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有哪些著作条件

  取得会计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编或参编财会专业著作或译作1部(本人撰写或翻译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财会专业2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以上。

  著作:指取得 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财会专业学术专著或译作。著作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 20万字以上。申报人应为主要编著者,且本人撰写或翻译汉字必须在5万字以上。

  :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的财会专业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文字数必须不少于2000字。必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不包括任何单位出版发行的报纸、集和、增刊、专辑等所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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