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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等院校副教授职称评审教学业绩要求

  教师评职在学历阅历等基本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具有不错的教学业绩表现也是重要的评审依据,下面是本网小编总结的安徽省高等院校副教授职称评审教学业绩要求,仅供参考。

安徽省高等院校副教授职称评审教学业绩要求

  1.教学工作成绩突出,任期内获学校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3次以上。

  2.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参加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8名);或参加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或主持三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项目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3.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主编或副主编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或参加编写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或参加编写的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

  4.获一类教学成果奖;或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5.指导学生技能竞赛成绩突出,获三类以上指导竞赛成果1项以上。

  6.获省级以上高校教坛新秀、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或校级以上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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