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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那么,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哪些?下文详细介绍。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受保护的著作: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同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劳动成果。

  不受保护的著作:违反宪法和法律、危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著作。另外明确规定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或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在作品编著时应有尊重著作权的意识,应主动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如:在书中习题、例题的选择应避免简单重复;尽可能自编习题、例题;案例的选择需进行再创新;注意控制合理引用的比例。

  对他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尊重著作权人的人身权等其他权益,并在文中表达谢意。合理使用包括多种情况,比如: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个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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